德国之声:迅雷已成中国最大盗版源
分类: 互联网相关 | 共有: 6,114 次浏览 , 3 条评论2002年年底创业的迅雷,最初只是想做一款下载软件,但是随着使用迅雷的人数越来越多,迅雷的野心不断膨胀。现在打开迅雷及其子品牌“狗狗搜索” 的页面,所有热门的音乐、影视剧、软件,都可以通过迅雷搜索到并下载。虽然迅雷一直辩称自己只是一个搜索平台,对搜索结果的版权无法负责,但即使搜索资源指向的是别的网站,地址栏里迅雷却从不显示别的网站域名。以盗窃别人的知识产权成果起家的迅雷眼下的风生水起,不能不说是中国版权保护的悲哀。
《集结号》、《投名状》等近期华语大片均可在迅雷搜索到并下载,而最近热门的好莱坞大片如《我是传奇》等,迅雷更是肆无忌惮地在其页面直接提供点播功能。到去年年底,迅雷自称自己已经占据了中国网络下载高达80%的市场份额,全球1.88亿网民都在使用迅雷的服务。迅雷总裁邹胜龙甚至还当选了2007年中国品牌年度人物–迅雷为了给邹拉票,在用户启动迅雷的时候,就会弹出一个窗口,让网友给邹投上一票。
使用百度等搜索引擎查找关于“迅雷”的新闻,媒体基本上都是持负面评价,就拿最近迅雷推出的“雷友积分计划”来说,该计划鼓励用户长时间挂机,这一举措增加了迅雷的流量,节省了迅雷自己的服务器和带宽资源,却造成了用户电量和带宽的极大浪费,这种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行为,也在近期遭到了大批媒体的口诛笔伐。
去年4 月,中国国家版权局展开了大型的打击盗版活动,特别加大了网络盗版的打击力度。做贼心虚的迅雷随即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版权认领计划”,迅雷称将与提出版权认领的版权单位共同签署合作条款,将该版权内容收入中除去运营成本部分的收益,采取五五分成的方式回馈给版权单位,让版权所有者获得收益。迅雷的这一举动显然是企图将自己的行为变成合法化,但是这其实上是一个强盗逻辑:一个强盗抢了别人的财物,等到被抓住了,强盗还要扣除掉自己的“辛苦费”,才把抢来财物返还一半给受害者。
例如 2007年好莱坞大片《变形金刚》《蜘蛛侠3》都在中国卷走了接近3亿人民币的票房,迅雷盗播,就算流量奇大,显然收益也不可能达到这个数字的几分之一,收益返还怎么可能弥补版权所有者的损失?可见迅雷给版权界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难以估量的。而就是这么一家企业,还一直标榜自己是一家“伟大的企业”。
11 月下旬,迅雷总裁邹胜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如今迅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上市”。邹胜龙还不无得意地表示,从收入的角度来说,无论中国内地股市、香港股市,还是美国股市,迅雷都能达到上市要求。他说,如果以100亿美元市值作为一个标杆的话,迅雷超过这个市值不成问题。
著名国际投资者的盲目投资,从侧面也助长了出身并“不干净”的迅雷的气势: google、IDGVC、Fidelity Asia Ventures……这一系列知名投资公司的注资,让迅雷底气十足的觉得有了来自国际资本方面的支持。
一方面指责中国盗版泛滥,一方面却又纵容大规模投资中国提供盗版内容的最大企业。西方国家在这方面看来也应该好好的反思一下。
有一次我和朋友打电话到公安局,举报一个卖盗版碟的地方,那边的人说,哦,那里啊,我们知道的,查了没用的……
我们很无语,真的。这就是中国的打击盗版事业现状。
盗版可以打吗?如果中国真的那么干净了得付外国多少版权费。。。能不打就不打。。
盗版在中国早就成一个正当产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