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ost 是什么?不知道,土了吧~ 号称是Youtube 杀手,被西方往来媒体评为2007年最值得期待的新技术之一。该产品的创始人是Skype创始人弗里斯和曾斯托姆,他们之前做了两个软件,一个是kazaa,一个就是skype,果然是做一个红一个。
Skype两位创始人目前仍在Skype业务上班,Joost公司的事务已经暂时交给了首席执行官瓦尔。据称,Joost公司目前已经拥有100多名员工,除了软件开发之外,他们还需要进行大量的版权授权方面的工作。瓦尔披露,到目前位置,Joost已经和多个版权内容厂商达成合作意向,其中包括华纳唱片公司、电视节目制作公司Endemol、英国的九月影片公司,以及美国的印地赛车联盟。
Joost公司还联系了一些有意愿在免费网络电视节目中做广告的公司,其中有移动运营商T-Mobile、口香糖厂商以及化妆品品牌美宝莲。大约在六个月之后,他们将会正式发布Joost软件。在发布前提供的电视内容中,主要包括音乐、喜剧、体育和记录片等电视节目。瓦尔还表示,Joost将是一个基于P2P技术的全球性的软件和服务商,所有内容在全球各个地区都可以看到,除非版权影视内容提供商限制传播范围。
在目前阶段,网民自创视频内容不会是Joost的关注点。由于自创视频在版权、社会负面影响方面存在颇多争议,Joost将主要播出获得版权授权的内容。
好了,前面引述的是一些传媒评论,接下来让我们自己来好好体验一下这个新鲜的玩艺。客户端下载的很快,安装的也很快,至少前半段时是这样子的,最后一部分时间变得非常缓慢,当然我在不同的网络环境下有不同的延迟,基本上可以判断在那个时候,软件正在完成对网络的侦测和配置工作。软件自动启动以后是一个全屏界面,下方为控制区,左边为我的收藏频道,右边为Widget 功能区。收藏频道的功能就不用多解释了,Widget区里面有很多好玩的小玩意,你可以在播放影片的时候和朋友聊天,给影片评分,获取notice通知,和阅读RSS订阅等。软件当然还可以切换到非全屏的窗口模式,其他的功能,其实也没有太多了。
下面就是我对这个软件的一些评价,包括技术的,和非技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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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技术类的:
这个软件从底层来看,是基于Mozilla的设计,和之前我们看到的songbird是一套平台架构(感谢Milo同学提供技术支持),也就是说,这种设计思路是以互联网应用为典型案例的,相信今后还有更多可能的产品会基于这个平台而创建。
从表现形态上来说,这个软件主要是为用户提供稳定的P2P网络视频服务,由前期的高质量来看,我们更愿意去假设在这套P2P网络里面,应该架设有核心的内容分发节点,否则不可能在这么少量的测试用户情况下,获得良好的测试效果。至少我现在是这样估计的,因为就现有的缓冲和客户端响应时间来看, 如此少的测试用户有如此好的效果,应该只有部署大量核心的内容分发节点才能做到了。当然随着用户规模的增加,这种节点没有必要大规模铺盖。
压缩技术和网络带宽需求,就我实际测试和其他网络测试来看,承载现在这样一种顺利的视频播放,需要800Kbps左右的带宽。不过就现有的视频压缩质量来看,其实差不多也就450-550Kbps的MPEG-4 级别画面质量。多出来的带宽很大程度上是用于内容上传的。而用户端的连接数,我初步估算了一下,在60-80之间。因为我测试时间比较短,所以不知道是不是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连接数还会继续增多。而且可以看到发起连接的很多IP都是来自192的内网IP,想必是也做了类似的内外网穿透功能。关闭了程序以后,那个后台的驻留程序还要跑一阵子,才能逐渐将网络资源释放掉。
用户界面这一块,看上去更像是用Flash做的,不过具体不能确认,图标一般,不过整体导航设计什么的都还很方便,还支持快捷键,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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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非技术类的:
虽然说是非技术类的,还是要牵扯到技术类的内容。其实在P2P网络视频传播这一块,国内的技术并不比国外落后,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PPLIVE 和 PPSTREAM有着和joost一样先进的技术,或者更高级的技术。可是,问题出在哪里呢?首先,网络资源,前面我所说的核心内容分发节点其实之前PPLIVE之流都尽量避免去谈论这个问题,认为这种模式太低级,现在他们的技术更加高级了。可是事实上,用这种服务器代替客户端的方法,能迅速的提高用户的服务质量,这一点却是谁都否认不了的。这次joost之所以这么轰动,被无数人表扬画质好什么的,我基本上猜测肯定就是借由手中的资源和关系,架设了很多的这种核心分发节点。
然后,就是为什么joost这么红,而国内的P2P视频一直半死不活。原因之二就是内容的问题。内容的问题来源于多个方面,一方面来源于用户自创,也就是Youtube模式,而另外一方面就来自媒体传播,这种就是类似ABC,CNN新闻,还有就是版权制片商的提供了。在joost这个产品中,他们回避了youtube,而采用了后两种模式,也就是媒体传播和版权商提供模式。这样一种策略使得他可以脱颖而出。而在国内,糟透了,版权环境糟透了,舆论监管糟透了。很多这种P2P节目源,靠的都是拉盗版的境外节目来支撑用户数和观众粘性,这怎么健康发展呢?
接下来要说的就是广告,因为joost谈的是合法的版权,所以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加广告,而如果你本身内容就来路不正,你怎么敢乱加广告呢?joost有非常合理的广告算法和投放方式,由于采用了频道分类,所以使得每个频道都非常专业,这样投放起广告来准确性就越高,我相信广告商也会非常认同这一点的。我完全有理由相信,joost后台的广告管理系统一定是异常的庞大和完整。目前,Joost的广告模式包括:某段视频内容加载时弹出5~7秒的广告,以及在视频播放期间的视频中(mid-roll)广告,这种广告超过5分钟,这个长度是根据内容的长度计算得来的。其他还包括Blipverts、Prerolls和Overlays在内的林林总总在线广告形式,都是新名词。还有,这些广告不可按快进键跳过。Joost广告的特点是,它的内容和视频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有关联。这种针对性的广告在现在的互联网广告市场上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了,这使得我不得不重新评估我们之前的MTS系统是不是应该更快的实施起来。我在一年前提出的这个构想,现在这些大公司正在慢慢的实现,而我现在想做的一些事情,我相信未来也一定会有人去实现,所以我希望我自己可以更快一点,更快一点。
不过从网络广告来说,技术是一方面,因为技术只是提供了内容的载体,而内容本身材决定了是否吸引用户。而另外一个方面,后台庞大而且完整的广告营销团队和架构,也是必须的组成部分,而现在我并没有这样的一些后台团队,所以只有寄希望与合作发展的可能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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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们来概括joost给我带来的几个关键词:P2P,娱乐,版权,广告。前面两者所描述的是技术和功能,而后面两者才是这个产品之所以或者将要成功的关键,内容决定用户粘性,而广告带来经济收入。
最后奉劝一句国内的那些所谓高科技公司,不要试图去复制joost,或者告诫以下哪些所谓的风投,不要给国内类似这种架构的公司投钱了,因为,在国内,内容永远是监管的重要核心,另外,国内的媒体是一个政府机关,而并不是商业化运作组织。 光着两点,基本上就能看出joost之路在国内是很难走通的了。
最后说一句,Joost还根据了用户来路IP对内容进行分拣,有些服务只有在NORTH AMERICAN 才能观看,这样一来,很大程度上面避免了所谓的版权纠纷。
Joost 还不错,终于找到一个泳装台,让我来好好looklook… 其实还有些话一下子想不起来了,以后想起来再补充吧~